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省局“一体两翼”总体要求,立足全市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全员办案”实际,近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以期更及时全面了解全市执法工作、行政处罚情况,分析研判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形势,查找漏洞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按照通报的性质分为情况通报、通报表扬、通报批评。情况通报包括专项通报、定期通报、专案通报3种形式,其中定期通报每半年一次,主要针对县(区)局、市局有关科室在通报期内的案件查办和线索移交情况。通报表扬主要反映在执法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通报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被通报批评的单位、部门,将进行行政约谈,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配套奖励激励机制,对通报表扬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