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8-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机关各科室、钒钛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攀枝花市2020年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调研、公文处理、值班值守考评细则》《攀枝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现将市局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科室(单位)对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钒钛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定义务,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有关复工复产、复课复学以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市局有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2.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加大“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落实《攀枝花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指导意见》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脱贫摘帽村脱贫成果、对口支援木里工作等信息公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 “散乱污”企业整治、垃圾分类处理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机关党办、人事科、市场科〕
3.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执行情况,集中公开企业开办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加大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社会信用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管科〕
4.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要求规范公示信息。执法科室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信息中心,市局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5.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两城”建设和“一枢纽五高地”建设、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进安宁河谷综合开发、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和城市有机更新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积极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6.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12315”消费投诉热线、局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是对公正监管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相关科室(单位)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在5个小时内作出首次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办公室、科技信息科、消保科、行政审批科、信息中心,市局有关科室〕
7.推动重大决策预公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市局有关科室〕
8.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指导。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标准化科、行政审批科、办公室〕
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规范化建设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专栏管理和维护,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动态更新,切实解决我局网站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错链死链等问题。〔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二)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1.共性目标。
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参与。〔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2.个性目标。
做好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科、消保科〕;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监管信息〔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依法加强质量监管,及时公开质量动态信息,建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科、执法监督科〕;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特殊食品科、食品抽检科、食品协调科、药监科、医疗器械科、化妆品科、药械化抽检科〕;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指导工作。〔责任单位:标准化科〕
三、政务公开的流程
(一)严格发布流程。信息发布由发布科室填写《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批表》,发布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将发布的内容和审批表报分管局领导审签发布,涉及重大敏感信息报局主要领导审批,由信息中心负责统一发布。
(二)落实审查制度。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好信息发布关口,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正确。科室负责人对信息的内容、时效、以及是否符合保密要求等进行把关,文责自负。
(三)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的科室在制定文件草案的同时,制定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政策解读文本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
(四)明确公开属性。科室发文时,在协同办公平台“新建公文”页面的“公开选项”中选择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如果选择“主动公开”,制发的公文将由信息中心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1.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其他政策文件,应确定为“主动公开”。
2.不宜面向社会公开,但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作用,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可向申请人公开的公文,应确定为“依申请公开”。
3.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应确定为“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应确定为“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应确定为“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应确定为“不予公开”。
四、考评程序及计分标准
政务公开考评分日常考评及年度考评,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及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评分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评实行倒扣分制,未按要求完成每项扣0.2分,对科室考评扣分上限为2分。
五、考评结果运用
年终考评结果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公示后,计入科室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得分。
六、政务公开的要求
(一)注重学用结合。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利用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围绕职能、标准、程序、渠道、范围等进行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法规条文,履行法定义务,做好制度衔接。认真梳理《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对症破解,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确定分管领导,指定具体工作人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狠抓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办公室通过月度监测、季度普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开展落实情况抽查和评估。〔责任单位:办公室,市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附件: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拟发布信息内容及部门审核意见 |
拟发布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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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内容 |
(发布内容请添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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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平台 |
□门户网站 □官方微博 □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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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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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部门初审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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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科室分管局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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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审批意见 (涉及重大敏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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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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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需附上拟发布信息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