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工商和税务部门建立完善公民身份实名登记认证机制的建议》(第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商、税务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的建议
(一)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情况
1.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为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企业登记注册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管理部门)在2017年6月上线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的优势和特点,对现有企业登记模式进行流程再造,规范登记文书格式,通过申请人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实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2017年9月,原市工商局配套出台《攀枝花市工商局关于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工商办〔2017〕134 号),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域范围、各类市场主体、各种业务类型“三个全覆盖”
和“零见面、无介质、无纸化”,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线上身份验证(申请人需要进行脸部识别认证,与公安机关身份证管理系统进行比对通过后,获取身份识别账户及密码,方能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电子签名机制,全程电子化成为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强化企业登记职能的重要抓手。
为广泛推广使用全程电子化登记,结合工商注册登记与基本账户审批“一站式、一网通”绿色服务,2018年4月,我市举办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培训,暨开启银行网点企业注册登记代办模式,对各县(区)登记窗口、第一批合作银行网点、中介机构等人员等50多人进行了培训。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虽不能完全取代线下登记窗口书面申请办理登记的模式,但新技术和新系统的实名验证机制证明依靠技术手段能够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登记的行为,为今年线下实名验证系统上线积累了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的丰富经验。
2.全面开展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工作。今年3月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系统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实名验证全覆盖,在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同时,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企业登记注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全面实行线下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工作。该系统便捷高效,相关自然人只用一部手机,即可随时随地下载总局APP进行个人身份信息验证注册,并可以按个人意愿方便快捷的设定“是否参与工商登记”和“有效期”。本地登记系统在办理业务时对相关自然人验证注册和表达意愿等方面进行联网查验,既实现了实名验证要求,又兼顾了“便民服务”。该系统还做到了人员和业务范围全覆盖,充分发挥实名验证的功效,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各类业务时,涉及到的公司股东、发起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自然人均需进行实名验证。对于身份信息无误但确实无法通过验证的,保留人工核验方式。实现身份信息“一经注册验证、全国联网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实名注册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相关工作情况
1.实名办税基本情况。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市税务局于2016年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系统实名认证功能,规范推进全市实名办税工作。实名办税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将其办税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提交税务机关采集和验证;其采集的人员范围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其采集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证件所含其他信息、移动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其采集的主要方式包括办税服务厅现场采集和网上办税厅手机采集。目前,纳税人在办理下列涉税事项时,需验证实名信息:确认、变更纳税人登记信息,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注销登记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提供纳税人登记证件、办税相关人员身份证件方可办理的涉税事项。
2.实名信息运用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改革思路,市税务局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一系列以纳税信用为基础的工作举措,进一步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一方面,按照“纳税人自主办税、自负其责”的原则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先后推出税收优惠以报代备、税务登记简化注销、三方协议网上签办等纳税服务举措,有效保护诚实守信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另一方面,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将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属于非正常、稽查黑名单、确认虚开发票、涉嫌虚开发票、走逃失联、登记信息虚假、异常纳税人关联、其他异常等八类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纳入异常纳税人名录系统管理,通过实施办税阻断倒逼失信纳税人依法办税,实现对涉税违法的有效惩戒和精准打击。
二、关于“加快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建设”的建议
(一)工商登记身份实名认证与公安机关身份证管理系统对接共享
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使用的企业开办一窗通、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均实现与公安部门身份证管理系统对接。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人需要进行脸部识别认证,与公安机关身份证管理系统进行比对通过后,获取身份识别账户及密码,才能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进行电子签名等。
(二)认真履行“双告知”,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攀枝花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共享协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和《攀枝花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库建设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通过会议培训、公文发函、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市、县(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使用“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统一归集涉企信息。启用云MAS短信平台,进行“双告知”辅助提醒。截至7月8日,该平台上有11552条行政许可记录,628条行政处罚记录,351条抽查检查信息已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为实行联合惩戒夯实数据基础。
(三)建立实名办税信息共享机制
在实现实名办税信息内部纵向深度运用的同时,还逐步与全市相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搭建实名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实名办税信息横向广泛运用。推出守信联合激励举措。向社会公开纳税信用A级“红名单”纳税人信息,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税收营商环境;与建设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实现“征信互认 银税互动”战略合作,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发改、经信、科知、商粮、党务等部门建立纳税信息交换机制,为守信纳税人参与资格认定、先进评选和经费申请等活动提供纳税信用支持。共建失信联合惩戒渠道。向社会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当事人信息,让失信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僵尸企业”清理机制,依法打击惩戒走逃失踪登记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涉税行政违法纳税人处罚信息,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健全身份冒用申述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共建身份信息共享机制,对主张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不同类别当事人,按照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院行政确认或出具个人声明及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不同方式,可准予修正税务实名认证信息,从而有效解决金税三期系统实名认证功能上线前发生的冒用身份办税历史遗留问题。
(四)公安部门加强重错假户籍人口数据的清理核查工作
为防止户籍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确保户籍人口数据的真实、准确,2017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重错假户籍人口信息的清理核查工作。先后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人口信息可疑问题数据清理核查、死亡应销未销户口清理核查、疑似重户问题线索清理核查等专项行动,截止2019年5月,共纠正问题人口数据1036条,纠正身份照片采集错误104条,清理黑白相片户籍信息1877条,注销死亡应销未销户口1830条,清理核查疑似重户问题线索10008条,注销重复户口1772条。目前,疑似重户问题线索清理核查仍在开展中。
(五)公安部门加大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反居民身份证户口管理规定行政案件4起4人;查处违反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规定行政案件78起78人,警告17人,罚款61人。
感谢贵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