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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2-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钒钛产业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第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厘清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该提案精准分析了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有关方面责任意识不强,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经核查相关文件,对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进行了梳理,力求“责有人负、事有人抓”。

(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负总责。2009年11月20日,《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仁和区金江镇移交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委托管理的实施意见》(攀委办发〔2009〕18 号)明确:从2009年12月1日起,将仁和区金江镇移交钒钛产业园区(即现在的钒钛高新区,以下除引用文件标题外统称钒钛高新区)委托管理,托管期限10年;托管期间,托管辖区内一切党务、政务、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事务,由钒钛高新区管理,承担相应责任,向市委、市政府负责。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钒钛高新区(含委托管理辖区,下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二)仁和区统一部署并实施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2014年1月1日,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与仁和区政府签订的《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仁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帮助管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内的相关工作,委托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每年 6 月底前支付仁和区委托管理工作经费 50 万元。《委托协议》附件《钒钛园区委托仁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帮助管理工作明细表》载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仁和区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现在的仁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帮助园区社会事务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10个方面的工作。

二、积极推进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协调,推进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协调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今年3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进行了工作对接,通报了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要求。5月21日,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作出书面回复,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督促金江镇履行好食品药品管理工作职责,明确金江镇由城建环保办3人负责辖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并对口联系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二进一步加强与仁和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衔接力度,积极配合做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多方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三是继续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每年向仁和区支付社会事务委托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此前已累支付400万元),依托仁和区政府依法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工作职责,并在人力、办公场所等工作条件上全力支持;四是结合对标管理,尽快破解因机制问题造成的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困境。

(二)协调仁和区加强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自2009年钒钛高新区建立以来,仁和区一直承担着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有效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仁和区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反映的问题,提出了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对钒钛高新区内食品药品常规监管工作力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二是协调钒钛高新区给予相应的人、财、物的保障,特别是办公用房问题的解决,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将相关文件、钒钛高新区提出的相关工作措施转仁和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其加强工作协作,履行工作职责,做好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给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仁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改落实。

三、协调建立完善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仁和区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局在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通过积极协调,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仁和区人民政府对加强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定了具体措施。当前正处于新一轮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中央和省里均明确要求必须保持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国家层面已经实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三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机构改革也将于201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目前,质监、工商部门在钒钛高新区均设有直属机构,随着机构改革的实施,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也将随着市场监管机构的组建而得到解决。在本轮机构改革期间,为确保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按现有模式继续得到加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强化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协调,推动建立协作联动监管机制。协调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及金江镇政府、仁和区政府及市场监管局,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执行好《委托协议》,履行好各自职责。促成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把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安排督促金江镇履行好食品药品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加强金江镇城建环保办人员力量,搞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加强与仁和区政府的沟通衔接,积极支持开展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按时支付社会事务委托管理工作经费,依托仁和区政府依法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工作职责,全力支持提供人力、办公场所等工作条件;结合对标管理,尽快破解因机制问题造成的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困境。督促仁和区市场监管局落实相关监管执法工作。指导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和调动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金江镇政府、仁和区市场监管局等各方力量,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强化考评,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加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围绕确保辖区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目标,重点考核其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与仁和区建立食品药品监管联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将钒钛高新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情况,一并纳入对仁和区的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加强对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属地管理、监管执法“两个责任”落实力度,督促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则上同时对钒钛高新区、仁和区予以扣分;对发生在钒钛高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双方责任,以此促进协作配合,避免推诿扯皮。

(三)积极汇报,加快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部署,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机构改革中充分考虑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编制等问题,从根本上建立完善钒钛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

感谢你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审核: 王光伟   责任编辑: 刘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