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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基层广告执法水平和互联网企业法律意识、主体责任,防范广告违法行为发生。6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办法》宣贯培训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广告协会、广告活动相关主体(含互联网企业)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市局广告科负责人从立法背景、修改内容、主要法条、新增规范等方面对《办法》进行讲解,重点解读法律定义调整、互联网广告禁止性规定、互联网广告行为规范的细化、互联网广告主体义务的强化、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制度等,延伸探讨了网络“种草”、直播类新兴广告界定等行业监管新形势、新问题。讲解时结合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分析,强调了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和各经营主体对《办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清理互联网广告乱象、推动各类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规范经营、有序发展打下了基础,有效的提升了互联网广告监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以高效能监管促进互联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国庆参加宣贯培训会并强调,各相关广告活动主体要深入学习贯彻《办法》,全面掌握基本原则、法律限定和权责义务,要认真落实广告制作发布审查制度,做好广告对象资质和广告内容合规性的审核,强化行业自律,切实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对照《办法》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导向问题,以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助力互联网广告企业在合规之路上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学法,广泛普法,知法自律,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压实互联网广告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审核: 邹立新   责任编辑: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