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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以“除”促“优”深化经营主体除名改革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公示即监管”理念,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在全省范围内先行先试经营主体除名改革,探索“标识除名+信用提升+激发活力”模式,有效清除长期挤占社会资源的“僵尸企业”“失联企业”等经营主体,推动实现监管效能倍增闭环。

(1)标识除名约束失信主体。选取西区作为试点区域,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2年且未报税或缴纳社保(医保),经多次督促提醒仍未修复相关信用记录的经营主体作出除名决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众公示,约束失信主体不得从事与注销或清算无关活动。截至目前,全市除名经营主体61户,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包容审慎实现信用提升。对符合条件的“四新经济”企业设置45天监管观察期,通过除名方式减少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高风险情形制约,督促尽快修复信用记录。截至目前,全市“四新经济”企业1.15万户,其中信用风险低企业0.44万户,占比38.62%,试点区域企业信用高风险发生率下降2.57%。

(3)释放资源激发市场活力。“除名标记+信息公示”联合惩戒,为合规经营主体提示交易风险,限制除名经营主体投标竞标、融资信贷、资质认定、授予荣誉称号等领域活动。今年以来,通过释放61组除名登记字号为登记资源,切实提升经营主体库含金量和活跃度,有效警示3154户经营异常主体,其中1198户通过信用修复等渠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审核: 李英勇   责任编辑: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