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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办发〔2021〕74号)要求,现将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纪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党员学习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全年共组织学习5次;邀请法律顾问,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公司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有奖竞答、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等,130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考试。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知识产权周两项全市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好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累计发放普法资料10万余份,发送消费维权短信50万余条,走进社区21个、学校33所,培训企业管理人员等1000余人。

(二)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和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职责,妥善处置进口奶枣新冠病毒阳性事件,召开调度会36次,冷链专班组织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2次。二是筑牢冷链食品安全防线,统筹5个县(区)联合建立高标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开发“食安花城”小程序,实现货物入仓无接触预约截至目前,进口冷链食品858批次(84车),567.996三是强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在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口和国、省干道入口设置检查点20个。严格落实流通环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立案查处冷链食品违法案件43件,案值320.86万元,罚没296.14万元。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一是持续探索实施市场准入自公告预服务制度。建立市场主体需求快速响应机制,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全国20个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之一,受到通报表扬。被省发展改革委列入四川省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并作为攀枝花市深化改革成就,写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2022年攀枝花市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实施一窗通办改革。整合多部门单设窗口为一个综合窗口,被省政府办公厅列入2020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做法。三是推进跨省通办。设立川渝通办服务专窗,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同步颁发首张公司营业执照。四是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截至20211225日,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3055户,同比增长7.61%    

2.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一是启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发布了食品经营主体、药械经营店等10个行业地方标准。全市新建放心舒心消费规范单位136个,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8个,先行赔付承诺单位6个,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4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71个。二是强化消费维权,完成12345热线和12315热线整合,强化投诉举报效能管理,全市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64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83万元。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187件,罚没1163.31万元。12315绩效管理排名全国市州第38位,受到国家总局通报表扬。攀枝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为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3.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全覆盖。制定《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在全省率先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必要程序纳入全市公文办理流程。争取到四川省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三方评估试点资格。

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监管。

1.食品安全监管平稳有序。一是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1+3”提醒工作模式。获得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资格。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七个专项行动。食品经营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达100%。完成食品抽检监测4976批次,食品抽检量达到4.1批次/千人。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四川省食品安全互联网+社会共治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食品经营安全风险分级第三方评价。打造食品安全你点我查”“你点我检监管品牌,你点我检”76批次。对违法的食品经营者开出全市首张“终身禁业”罚单。

2.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一是强监管保平安。办理药械行政许可(含备案)527件次。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129件,罚没款303.75万元。开展四川省攀枝花市 云南省丽江市2021年较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级)应急处置边际协作演练。二是分级分类规范。对全市2152家药械化经营企事、医疗机构实施分级分类和规范化建设。三是重监测防风险。完成国家级、省级药品、医疗器械抽检1509批次,省级化妆品、市级儿童化妆品抽样51批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连续多年被省局表彰为先进。四是创新化妆品监管。在全省率先开展化妆品规范化经营试点工作。创新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你点我检”活动。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创新推进。一是充分发挥西南首个969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作用,处理电梯应急事件318二是开展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全市共安装电梯物联网设备346台,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工作等,排查化工燃气等重点领域和场所问题隐患1125条,立案查处案件21件,罚没款42万元。连续6年在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4.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靠。一是强化监督抽查。针对重点监管的农资产品等10余类产品完成抽样670批次,反馈结果655批次,合格616批次,抽检合格率94.05%二是强化证后监督检查。邀请技术专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19家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重点监管获证企业全覆盖专家巡检

5.狠抓专项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1“及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高位推进,查处各类案件1041件,同比增长7.6%,大要案175件,同比增长66%。攀枝花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成绩突出单位二等奖。二是狠抓两个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自选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稳价工作”2个特色行动。检查、督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4346条,整改率达100%。在省局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落实两个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综合评价中,攀枝花市位列第一档次。三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全市8家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查处计量器具到期未检违法案件3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印发《关于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指导意见》,规定了66项不予处罚事项、22项减轻处罚事项和15项从轻处罚事项,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有温度的执法。二是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50余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其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维持原行政行为1件,撤销原行政行为2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没有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查处的1件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案被国家药监局列为全国典型案件,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 2021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位居第一梯队,被通报表扬,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奋力推进“三个圈层”联动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与川西南滇西北毗邻五市(州)建立川滇市场监管协作机制。与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凉山州检测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凉山、丽江、楚雄、昭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与凉山州和云南省昭通市、丽江市、楚雄州等毗邻地区签订食品安全边际协作框架协议,建立5项互通协作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攀枝花市、重庆市大渡口区两地消委会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攀枝花市场监管局与重庆海关技术中心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攀西钒钛检测院“快检”服务覆盖企业100余家,在贵州、重庆等地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完成业务收入3816万元,同比增长20.4%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难以支撑庞大监管体系。

我局的法定行政权力有700余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500多部,但是机构改革后,大量减编,人员老龄化严重,加之基层骨干执法人员大量流失,有限的执法人员要掌握现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权力,面临着巨大的现实挑战。

1、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智能。

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不能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权责清单数据对接,需要各个部门重新录入,而且上级部门录入的权责清单也不能开放给下级部门,导致省市县三级部门多次重复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无法与市场监管业务平台兼容,执法人员除在业务系统录入案件信息外还需要在两法衔接平台再次录入案件,导致重复劳动,增加了工作负担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及省(市)依法治省(市)会议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安排了多次集中学习;担任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指示精神,主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党纪法规进行集中学习。二是聘请法律顾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全年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139次三是严格规范执法。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解决市场监管系统法治与业务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组织编写《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法治规程图集》。重视两法衔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24件四是依法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带队到市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冠疫苗接种点开展检查督导。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1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单位出庭应诉,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冷链“物防”为发力点,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硬任务”。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加强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控,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督促农贸市场、餐饮等公共场所落细落实防控措施。二是强化销售终端监管执法。紧盯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餐饮等销售终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强化在“川冷链”平台登记备案。三是加快推进加强免疫工作。坚持市场监管一线人员每周核酸检测,持续加强新冠疫苗质量监管,完成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二)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优化发展软环境一是深化自公告制度,实现自公告对全市所有市场主体类型、许可事项的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自公告导办服务,并全市推广;持续优化全程网办,深入推行“一网通办”和“营商通”APP二是建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

(三)以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为推手,推动落实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规定。将《行政处罚法》新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融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并结合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项制度”工作,加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