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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的提示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元旦、春节将至,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全市人民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注意饮食安全、科学合理膳食

一、禁止食用毒性中药材

1.草乌、川乌、附子、落地金钱等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此类中药材含有的乌头碱毒性极强,0.2毫克就能让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

2.《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严禁在任何食品经营活动、集体聚餐活动中加工食用草乌、川乌、附子、落地金钱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

3.为了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全市人民积极传播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严格做到不食用草乌、川乌、附子、落地金钱等毒性中药材。

二、采购食品的消费提示

1.到正规场所购物。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

2. 留心多查看标识。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卖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3. 疫情期间,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需谨慎。确需购买的,注意查验入境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加工制作过程烧熟煮透、生熟分放。

三、集体聚餐的安全提示

1.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注意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聚餐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2.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安全。严格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远离污染源,规范操作,坚决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3.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制品。从餐桌做起,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摒弃不良饮食陋习,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4.坚决落实长江禁渔要求不销售、不食用野生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