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有虚夸 电视购物应谨慎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9-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今年以来,电视购物投诉居高不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广告虚假、夸大宣传问题严重,以次充好,以低价、赠品等形式引诱消费者冲动消费;二是售后服务承诺不兑现,广告中大多以“不满意可退货”、“无效可退货”、“免费试用无效可退货”等承诺来换取消费者的信任,而消费者一旦要求退货时便遭到多方推诿;三是电视购物的准入门槛低,电视台审查不严;四是经营者不讲诚信,有意躲避消费者投诉和执法部门监管。
为了减少消费纠纷,攀枝花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应注意以下五点:
1、要理性消费。电视购物的广告蛊惑力强、包装精美,消费者在消费前应经得起广告宣传的诱惑,保持头脑清醒,避免冲动性消费。
2、要核实相关信息。对电视购物广告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对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如名称和地址等进行验证查实。
3、要尽量采取货到付款。电视购物有多种付款方式,尽可能采取“货到付款”。消费者应在收到所购商品后当面验货,电子产品还要通电试机,确认商品无明显质量问题再付款。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以保证安全。
4、要保存凭证。注意保存付款凭证、购物票据及快递单据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要及时维权。如发生消费纠纷,应第一时间向商品经营者所在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如遇到诈骗,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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