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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消费提示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春节临近,年夜饭预订也迎来高峰期。攀枝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重庆市大渡口区、綦江区、长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帮助广大消费者安心订、舒心吃,享受新春团圆的美好时光!

  一、认准订单“三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有效

  1.费用透明:所有项目需明码标价、事先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商家在消费者下单确认前,应将全部费用构成清晰、无歧义地告知消费者,包括:所有菜品的单价与规格、服务费、包间使用费、燃料附加费等任何可能产生的费用,并得到消费者的确认。

  2.安排合理:特殊安排需合理有度、协商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对定金作出限制性规定。商家出于合理经营需要进行的特殊安排,如收取合理定金等,安排本身具备合理性,定金金额不超过订单总价的20%,且应在预订时明确告知,具备可协商性。

  3.条款公平:合同内容须公平诚信、权责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二、把握“关键三步”,从源头规避消费风险

  1.务必书面确认,留存有效证据。要求商家出具清晰的预订确认单或合同,明确包间、桌号、具体菜品名称与价格、用餐起止时间、总费用及所有附加费用、预付款的性质(“定金”还是“订金”)及退还规则。菜单、宣传图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口头承诺务必落实到文字。

  2.主动询问确认,警惕模糊表述。对于定单中不清楚、有歧义的表述,要及时追问并确认。例如:“时价”菜品的具体价格区间是多少、“鲜活”水产如何保证、用餐时长从何时起算等,留存协商询问的记录或要求商家将协商确认的内容补充进确认单。 

  3.“三步”判断识别,拒绝不公条款。一看依据,是否提前明确告知;二看影响,是否对消费者明显不公;三看程序,是否可协商。若约定内容不合理,应当场、明确向商家提出异议,要求商家修改条款,并保留沟通记录。

  三、维权“四步走”,依法解决消费争议

  第一步:固定证据。妥善保管预订聊天记录、宣传页面截图、支付凭证等。对于就餐现场发现的问题,立即对菜品、环境、账单进行清晰拍照或录像,与商家沟通时可以进行完整录音。

  第二步:理性沟通。与商家现场协商,明确指出其具体违约行为及法律依据,提出合理诉求(如按约履行、更换、退款等),并保留沟通记录。

  第三步:维权投诉。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详细陈述经过和相关情况,请求相关部门介入。

  第四步:提起诉讼。如纠纷仍未解决,整理好全部证据材料(合同、凭证、视听资料、沟通记录、投诉回执等),自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核: 岳霞   责任编辑: 邓春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