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消费提示

“特供酒”消费提示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酒类市场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攀枝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重庆市大渡口区、綦江区、长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要盲目轻信、追求所谓“特殊待遇”,不要相信在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的酒类商品。市场上出现的各类“特供酒”打着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往往是不良商家虚构概念以低档白酒罐装、勾兑生产、销售来牟取暴利。

  二、提高安全消费意识

  应选择具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资质的专卖店、商超、经营企业购买所需的酒类,不购买来源不明或“三无”产品的商品。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完整严实、印刷是否规范清晰、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注生产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相关信息。注意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三、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如果购买到“特供酒”,或发现“特供酒”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同时提醒酒类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拒绝生产销售“特供酒”等违规产品。广告商、广告发布者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审核: 岳霞   责任编辑: 邓春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