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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烟花爆竹不合格,查!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烟花爆竹的质量尤为重要,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案情简介

2023年,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3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攀枝花市花冠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烟花爆竹-黑狼火箭(升空)(生产日期/批号:2022年,规格:10支/把)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法定程序,由仁和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该批次烟花爆竹—黑狼火箭(升空)(生产日期/批号:2022年,规格:10支/把)由湖南激情烟花有限公司生产,从批发商浏阳吉通烟花贸易有限公司购入,上述两家公司均有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资质。共购进10箱(每箱128袋,每袋10支),进价102.40元/箱,除抽检取走样品10把外,备样及剩余产品共计1270袋均封存在仓库中。销售价格0.8元/袋,货值金额1024元,违法所得0元。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该公司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并没收违法产品,1024.00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

1.烟花爆竹产品生产、储运、销售、燃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爆炸,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需要时刻重视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要从正规销售渠道购买,认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要在朋友圈、网络购买的烟花爆竹。

2.要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燃放,不要购买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去私自燃放,燃放时一定要远离火源、远离易燃易爆物、远离人群,避免造成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