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行为的提示函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广大电商经营者:
你们好!
近期,我局收到投诉反映:一些电商发布的诸如“百年难遇,攀枝花的芒果大丰收了,昨天8毛,今天6毛”等网络营销视频,未如实标明芒果品种、等级等内容,涉嫌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了攀枝花芒果商品声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电商经营者发布如下合规经营提示:
一、针对不同品种、等级的攀枝花芒果实行不同价格销售的,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种、等级,以示区别。
二、各电商经营者在销售攀枝花芒果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含文案、配图、视频)或片面性信息,损害攀枝花芒果商品声誉。
三、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目前,攀枝花市正在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护航攀枝花芒果区域公用品牌合法权益,执法部门对采用扭曲卖惨式营销,构成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并督促网络平台对恶意营销的账号给予严格的惩处。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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