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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停车场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弹窗广告的合规提示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及相关广告活动主体:

  为规范全市停车场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中的商业广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广告发布行为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广告内容合规要求

  (一)发布的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广告不得含有低俗、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三)发布的商业广告应当具备可识别性,在广告区域的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广告”字样,字体清晰、位置突出。

  二、弹窗广告关闭功能规范

  扫码缴费页面弹出类广告,必须设置清晰、可一键关闭的关闭标志,严禁出现以下情形: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五)在用户关闭广告后,暂停或终止提供停车缴费服务。

  三、禁止诱导欺骗用户点击广告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应当诚实信用,在扫码缴费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一)虚假的红包、奖励、优惠等福利承诺。

  (二)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返回等标志。

  (三)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四、相关主体合规义务

  (一)相关经营主体利用弹窗发布除商业广告以外的其他信息,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发布弹窗广告不得遮挡扫码页面上的关键信息(如缴费金额、二维码、操作指南),确保消费者顺利完成缴费操作,保障其自主选择权。不得通过滥用技术手段(如强制跳转、关联启动)等手段,强迫用户浏览、点击广告。

  (三)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应积极履行收费系统的管理责任,鼓励推行“两个一”快速缴费机制(扫一次码、缴一次费),优先使用停车缴费“纯净码”,取消强制关注、广告弹窗与多余授权,减少对消费者缴费的干扰,切实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与用户体验。

  (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立即对照上述提示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广告行为。

  五、监督与投诉渠道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弹窗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公众对相关虚假违法广告进行监督,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违法广告线索,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