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辖区经营主体尽快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提示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现就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备案主体
攀枝花市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备案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义务,自本提示发布起60日内,2024年11月1日前已登记注册的存量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全面、及时、准确地完成备案登记。
承诺免报情形: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的备案主体;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受益;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受益的情形。如果备案主体满足上述条件,可免于备案,仅需在系统中阅读承诺书并勾选确认。
无需备案情形:个体工商户。
暂免备案情形: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
二、备案途径
1、备案主体通过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http://scjgj.sc.gov.cn/),选择“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若备案主体在系统内预留的手机号发生变更,为确保正常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可先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的申领。然后在法人登录页面选择“其他登录方式”中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即可完成身份验证并进入系统。
2、对于2024年11月1日前已登记注册的存量企业,办理受益所有人备案时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法人登录”-“受益所有人备案”-“更新/补正”进行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 “提交成功”,则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完成。
3、线上办理企业新设、变更登记的备案操作。
若线上办理企业新设,点击 “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在“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栏目中填报。
若线上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法人登录” -“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变更‘一件事’”,在“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栏目中点击 “豁免主体校验”。如校验为 “非豁免主体”,则点击 “填报受益所有人备案信息(点击跳转)”进行填报。
- 线下办理企业新设、变更登记的备案操作。
若线下办理企业新设,登记机关在系统中校验该企业是否为 “豁免主体”,若为“非豁免主体”,则登记机关为经办人打印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申请号凭证》,经办人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 -“个人登录”-首页找到特色专区点击右侧“查看更多”-“营业执照办理”-“受益所有人备案”-“设立/变更(备案)”进行填报。经办人填报完毕后,需明确告知登记机关已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由登记机关进行开办登记下一步办理环节。
若线下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在系统中校验该企业是否为“豁免主体”,若为“非豁免主体〞,则登记机关为经办人打印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申请号凭证》,经办人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 -“法人登录”-首页找到特色专区点击右侧“查看更多”-“营业执照办理”-“受益所有人备案”-“设立/变更(备案)”进行填报。
三、法律责任
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备案主体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四、咨询方式
1.如对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或备案要求存在疑问,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获取《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二版)》。
2.咨询电话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028-60592707(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该热线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可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热线021-58899966(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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