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你拍我查”活动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规范药品、保健品经营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集中排查整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不断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媒体和相关经营者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你拍我查”活动,现公开征集违法行为线索。
一、活动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违法行为征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攀枝花范围内发现经营者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将相关实时截图、照片、录相提供给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将依法及时、高效查处违法行为。
(一)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专家推介”等名义,对养老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效果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明示或暗示食品、保健品、普通商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扩大医疗器械使用范围,夸大虚假宣传;刻意宣传或夸大产品成分功效,间接夸大产品功效的虚假宣传。
(二)价格欺诈和违法广告行为。以欺骗性、误导性价格或虚构原价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商品或服务等违法行为;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经营假劣药品和食品行为。制售无证假药、“祖传”神药、万能药、特供药等威胁人民群众药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制售冒用商标、“非法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征集线索注意事项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我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2. 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等内容。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3. 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四、受理线索途径
1. 举报电话:12315,0812-3333517;
2. 来信、来访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国投大厦14楼,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邮编:617000;
3.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4. 邮箱:7228891@qq.com。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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