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合规提示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1.什么是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哪些经营主体需要报送年度报告?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包括歇业、停业但未注销的企业。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3.年度报告要填报哪些内容?
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网店网址信息;从业人数信息、财务信息、社保信息等内容。
4.报送年报的渠道有哪些?
一是电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或者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报送年报并公示;
二是手机填报:关注“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年报入口】即可年报。
三是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或所填报。
5.年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年报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后务必点击最后“提交并公示”,否则不能完成年报。6月30日前可修改已公示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
(3)大型企业应在年报中按规定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
6.不按规定报送年报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1-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7.企业还要公示其他哪些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在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不公示也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经营异常名录全情形信用修复“免申即享”政策
1.什么是信用修复“免申即享”?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部署,攀枝花市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全情形信用修复“免申即享”试点区域,企业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后,无需申请,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现信用修复“零材料、秒修复”。
2.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如何才能享受该政策?
(1)已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2)三年内未因同一原因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不存在违反信用修复相关信用承诺记录;
(4)未有因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重要提醒
1.年报填报及补报年报均为免费。谨防冒充市场监管部门的短信或电话索要费用、验证码,勿点击陌生链接。
2.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享受信用修复“免申即享”政策的经营主体加强后续监管。如发现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撤销信用修复决定,不再享受“免申即享”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 3336949 3337066(窗口)3891112(钒钛高新区分局)3338565(信用监管科)
东区市场监管局 2237315
西区市场监管局5551322(企业) 5566549(个体)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2913717 2913715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8185519 8185515(个体)
盐边县市场监管局865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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