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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请、自动办”经营异常名录全情形信用修复“免申即享”政策来了!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1-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部署,攀枝花市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全情形信用修复“免申即享”试点区域,企业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后,无需申请,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现信用修复“零材料、秒修复”。

一、适用范围

1.因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企业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股东及出资、行政许可信息等即时信息的,在责令期限(10日)内未完成整改的;

3.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注意:2-4项的信用修复试点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二、修复条件

1.已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2.三年内未因同一原因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不存在违反信用修复相关信用承诺记录;

4.未有因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三、特别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享受修复信用“免申即享”政策的经营主体加强后续监管。如发现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撤销信用修复决定,不再享受“免申即享”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