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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转化意向专利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专利权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委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 号)、《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3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征集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转化意向专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获取门槛,加速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通过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探索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益提成”“免费使用+协议付费等灵活付费方式,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 

二、征集要求 

(一) 征集专利条件 

专利应为有效授权专利,权属清晰且无法律纠纷;未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内,未被质押或冻结;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有效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二)转化方式

开放许可:鼓励无偿使用+期满协商模式;双方协议约定明确许可期限、使用费支付方式(如固定费用、提成支付等)及标准;

先使用后付费:鼓励专利权人允许企业免费使用一定期限,后续根据实施效果协商付费。 

(三)专利权人承诺 

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参与转化,并签署《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同意书》。 

三、征集流程 

(一)提交意向 

有意向企业填写《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意向表》(附件1),附评价报告(实用新型)及《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同意书》。企业需确保意向专利的有效性,《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意向表》表述真实有效,未有虚假描述和不实陈述,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承担。2025730日将《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意向表》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科。 

(二)审核与公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企业提交的《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意向表》,审核专利有效性,综合其转化可行性的情况说明,筛选形成《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转化专利推荐清单》,定向或不定向向企业或社会进行推荐;开放许可专利企业按照《四川省专利开放许可(试行)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办理,经审查后符合要求,向社会公告。 

(三)供需对接 

依托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产业园区推荐、培训交流等渠道向需求意向企业推送专利信息,或组织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专利供需企业对接会;对达成意向并实施的专利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支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予以优先推荐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四、政策支持 

(一) 费用减免:开放许可期间专利年费按国家政策减免,具体执行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中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

(二)风险保障:我局将联合市银保监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专利转化履约险等保证险种,降低专利权人风险。 

五、注意事项 

严禁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专利法律状态,违者依法追责; 许可期内需维护专利有效性,及时缴纳年费;纠纷可通过行政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 

六、联系方式 

征集工作咨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科;杨老师,电话:08123353937,电子邮箱:pzhzscqj@163.com

开放许可业务咨询: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运营负责人;覃老师,电话:19382079967

 

附件:1.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转化意向表.docx

2.全体专利权人专利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同意书.docx

3.四川省专利开放许可(试行)工作指引.docx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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