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方便经营主体办事创业和引导经营主体合规守信为导向,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管理制度,是总局关于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是《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失信惩戒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要求。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攀枝花市场监管实际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二、工作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方便经营主体办事创业和引导经营主体合规守信为导向,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为依据,明晰信用承诺应用范围,实现“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信用监管闭环管理,形成流程简化、权责清晰、运转顺畅、规范高效的信用承诺管理机制,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推进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助力攀枝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三、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
《工作方案》分正文和附件。正文分三个部分,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主要任务有12项。附件为《攀枝花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承诺管理事项清单(第一版)》,共计23项,包含:审批替代型8项、主动声明型13项,信用修复型、抽查检查型各1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特色亮点:
(一)厘清信用承诺类别,实施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将信用承诺主要分为审批替代型,主动声明型、信用修复型、抽查检查型并用表格化的《事项清单》(见附件),列举了当前实施信用承诺管理制度的23项承诺,包括审批替代型8项,主动声明型13项,信用修复型、抽查检查型各1项。同时,明确了各项承诺实施的依据、具体举措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细则,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行信用承诺管理制度、各类经营主体适用信用承诺管理制度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指导和指引。
(二)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强化信用监管措施。《工作方案》构建了“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信用监管闭环管理。对落实加强事中践诺核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发现承诺不实或者违反承诺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对实施事后违诺惩戒也设置了分级分类处置要求,有效防范与遏制承诺不实、有诺不行、一诺了之、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信用约束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坚持“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的信用监管理念,明确信用承诺信息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部门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引导市场主体公开承诺、自我声明,激发经营主体和行业领域自治自律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依法依规公开信用承诺,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健全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机制,提升政府综合监管效能。通过多种手段,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从而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
四、保障措施
通过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广泛宣传宣讲等多种举措,明确信用承诺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知晓度,推动落实信用承诺管理制度,提高经营主体“知信、守信、增信、用信”水平,让经营主体享受到信用监管的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