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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业自律 共筑满意消费——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召开部分行业诚信经营座谈会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召开部分行业诚信经营座谈会。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岳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有关负责人,全市餐饮、健身、装修装饰、美容美发、校外培训、酒店民宿等行业代表,市市场监管局行风监督员代表,各县(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就相关行业政策进行了解读,重点围绕行业规范管理、投诉举报处理、诚信经营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行业代表就将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作了交流,承诺主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依法经营底线,积极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争议,共同营造愿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的社会氛围,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力量。

岳霞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增强规范行业秩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营单位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主动树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为消费者提供高效的服务、优质的产品,共建共治共享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做出贡献。二是要推动行业规范发展。要强化合同监管,明确服务内容、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从源头减少“霸王条款”和模糊承诺。要严查违法行为,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要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推广“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先行赔付”等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要推动行业自律。支持各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鼓励企业主动作出“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承诺。三是要进一步优化提升消费环境。企业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主动对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衡量经营水平的“硬指标”,用优质服务赢得口碑、赢得市场。行业要当好“自律先锋队”,各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牵头制定行业服务标准,组织企业互查互评,推动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竞争生态。部门要当好“监督共同体”,有关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发挥社会共治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共同织密消费维权网络。

审核: 岳霞   责任编辑: 朱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