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2-24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12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02-24
- 发布日期:2022-02-24
- 文 号:攀市监发〔 2022〕1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钒钛高新区分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简称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已经2022年2月24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印发你们,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1.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2.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
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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