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2-24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12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02-24
  • 发布日期:2022-02-24
  • 文  号:攀市监发〔 2022〕1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钒钛高新区分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简称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已经2022年2月24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印发你们,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1.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2.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

         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

审核: 谭国庆   责任编辑: 楼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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