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维护管理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攀枝花市在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736台,约占全市电梯的11%。其中由专业电梯公司作为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的500余台,约占增设电梯总数的四分之三。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增设电梯共有产权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作为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安全管理,并将使用登记证办理在第三方公司名下。
本次建议办理主要采取现场调研方式,收集了增设电梯维保单位、物业单位及群众代表三方意见,意见多数认为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公司作为增设电梯使用单位较为妥当。电梯公司作为长期从事电梯行业安装、维保等行为的机构,拥有更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经验,在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能更严格管控维保质量,应急响应时间也能有效缩短。鉴于此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从加强增设电梯安全监管入手,一是认真落实增设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厘清并压实增设电梯全链条安全责任。增设电梯全体业主作为电梯共有产权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并签订规范的委托管理合同,明确各方职责边界,共同维护电梯日常安全;被委托第三方公司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应承担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按期开展检验检测、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处理问题隐患,认真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增设电梯重视程度,加大维保质量的监督抽查频率,规范电梯检验检测行为,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信息化系统建立,妥善处理因电梯产生的纠纷矛盾,严厉打击电梯使用、安装、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等各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增设电梯故障困人率和投诉率,坚决遏制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电梯维保单位作为电梯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应对电梯运行安全质量负责,要加强电梯维保作业人员管理,重视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强调现场作业依法依规,按期开展维护保养,强化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畅通应急救援方式,避免因救援不及时导致的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增设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将增设电梯纳入日常监管重点,部署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聚焦电梯使用管理薄弱环节以及设备本体安全状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电梯维保、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开展全方位抽查,重点检查制动器、门锁装置、钢丝绳、应急救援装置等关键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闭环,并强化对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三是推行智能化电梯监管模式。推动建立统一的智能化监管平台,通过赋码管理及无纸化维保模式,采集电梯维保、故障、困人等关键数据,实现对电梯运行状况的在线监控和风险预警,支持维保过程透明化监管。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精准监管、快速响应,变被动处置为主动预防,显著提升电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四是强化增设电梯安全知识宣传。针对增设电梯用户群体特点,在电梯轿厢、社区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电梯安全宣传海报。联合社区、物业组织面向业主的安全乘梯讲座和应急演练活动,重点讲解正确乘梯方法、应急处置措施以及禁止行为,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乘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多次征求《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相关意见,市市场监管局也积极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建议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纳入条例中。
感谢您对攀枝花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